安監總管四〔2009〕159號
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
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等
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的通知
安監總管四〔2009〕159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,有關中央企業:
近年來,冶金、有色、建材、機械、輕工、紡織、煙草、商貿等行業(以下簡稱冶金機械等行業)發展迅速,大量新建、改建、擴建工程項目(以下統稱建設項目)開工建設和投入生產,其中一些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沒有依法做到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、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(以下簡稱“三同時”),從源頭上降低了安全生產條件,留下了隱患,由此引發的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。為進一步做好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統一思想,提高認識
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,是從源頭上減少事故隱患,防范事故發生,保障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的重要基礎性工作。各級安全監管部門、冶金機械等行業相關生產經營建設單位務必高度重視,進一步提高認識,堅持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的方針,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,創新工作機制,采取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法,把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作為冶金、機械等行業提高本質安全水平,減少事故發生,做好事前預防的重要措施,作為強化冶金、機械等行業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手段。
二、分級負責,規范職能
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實行“分級、屬地”的原則。
(一)下列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負責:
1.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審批或核準的建設項目;
2.跨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;
3.有明確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。
(二)其他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,由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安全監管局負責,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。
三、完善制度,確定程序
各地區要建立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備案制度:
(一)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,建設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條件進行論證,并編制安全預評價報告;安全預評價報告應當報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備案。
(二)建設項目初步設計階段,建設單位應當編寫安全專篇。安全專篇應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、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規定。安全專篇應當報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備案。
(三)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后,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安全驗收評價,編寫安全驗收評價報告。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經驗收合格后,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。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報相應的安全監管部門備案。
對于已實行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制度的地區,安全監管部門應繼續做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。
四、摸清情況,夯實基礎
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內2003年1月1日以后設立的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調查,把相關行業“三同時”制度執行情況分類建檔;對本地區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現狀進行認真分析,研究和完善有關監督管理機制,夯實冶金、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基礎。
五、加強監管,全面推進
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執行“三同時”制度情況的監督檢查,做好安全預評價報告、安全專篇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備案及跟蹤檢查工作;對已投產但沒有執行“三同時”制度的建設項目,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,發現存在重大隱患的,督促限期整改,經整改仍不合格的,報請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實施關閉;進一步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,及時了解和掌握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情況,并將相關建設項目的安全情況反饋給有關部門,形成監管合力,全面推進冶金機械等行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“三同時”工作。
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
二○○九年八月二十日